发挥财政作用服务和支撑中长期规划

吕 炜 2025-10-21 06:45:05

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的阶段性要求,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紧紧围绕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提出思路举措。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需充分发挥财政在治国安邦中的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各方面政策相协调,实现发展规划与宏观政策协调联动,使财政有效服务和支撑规划部署落实落地。

发挥基础性作用——

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

切实发挥财政的基础性作用,就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着眼于积蓄发展动力、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格局、提升发展效益,有针对性地部署具有牵引性的财政政策。

就积蓄发展动力而言,需着力激发科技创新潜力。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旧的生产函数组合方式已经难以持续。同时,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需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并将其体现在中长期规划中。这就要求财政政策更好促进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激发科技创新潜力。一方面,聚焦制约科技自立自强的长期性难题,加大对战略性、关键性领域的科技投入力度,鼓励和带动多元主体支持创新,实现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联动。突出前瞻性、战略性需求导向,稳步增加基础研究财政投入,通过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激励企业加大投入,建立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并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另一方面,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支持全面创新的现实需要,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着眼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持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就转变发展方式而言,需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绿色转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突破口在于做好激励,难点在于有力约束,目标在于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生态保护、环境建设、生产制造、城市发展、人民生活等方方面面。让生态优势源源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需要强化财政支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特别是要在强化激励方面有所作为,健全绿色转型财税政策,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等领域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创新和优化投资机制,鼓励各类资本提升绿色低碳领域投资比例,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就优化发展格局而言,需有效提高国内大循环的覆盖面。大国经济的特征都是内需为主导、内部可循环。要更好统筹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聚焦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就要发挥财政有效引导投资、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结构调整的作用,使国内大循环建立在以内需为主动力的基础上,推动财政政策着力点更多转向惠民生、促消费。短期可通过发放消费券、推出财政贴息等方式降低居民消费成本,激发消费活力;长期应着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打造消费新产品新场景新热点,优化消费环境,挖掘消费潜力。同时,有效支持各种生产力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和“内卷式”竞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深度融合。

就提升发展效益而言,需推进共建共享共富。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然要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财政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政策工具,需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着力解决好就业、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托幼等问题。既要聚焦共建,发挥财政作用,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健全收入分配制度、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坚持多劳多得,有序提高劳动、技能、知识等要素在收入分配中的权重;又要聚焦共享,履行好再分配调节职能,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加强公益慈善事业规范管理,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发挥制度性作用——

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中长期规划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系统及其之间的复杂关系,财政在其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以财政政策为牵引、以财税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来解决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越来越重要。使财政有效服务和支撑规划部署落实落地,更好发挥财政的制度性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关键举措。

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能为建立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奠定基础,也能为实现中长期规划目标提供保障。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对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必须处理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特别是要抓住具有决定性作用、影响面广、关注度高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入手解决问题,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对此,需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解决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等问题,逐渐转变一些地方和部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维。

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中长期规划是中央和地方通过前期研究、协商讨论、试点试验、科学评估、动态调整作出的战略性安排,体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过程。治理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具有高度复杂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既能着眼全局、贯彻落实中央统一部署,又能因地制宜、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对此,必须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夯实中长期规划高效运行的基础。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在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现代税制体系。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持续完善现代税制体系,对落实中长期规划的战略部署、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要作用。需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将税制改革与税收立法紧密结合,增强税制的科学性、稳定性、权威性,促进构建科学的现代税收制度。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优化税收征管方式,引导经营主体和个人形成依法纳税意识和自觉,提高税法遵从度,为中长期规划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发挥保障性作用——

把握规划实施的重要着力点

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中长期规划,既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提出思路举措,又要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强化政策协同,按照规划目标任务,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合理确定宏观政策取向,特别是要发挥财政的保障性作用,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

强化财政资源管理,确保规划目标落实落地。中长期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凝聚人民意愿的国家战略意图,其中的量化指标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两类。预期性指标是国家期望的发展目标,主要依靠经营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政府要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并适时调整宏观调控方向和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源配置,激发各方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实现目标。约束性指标是进一步明确并强化政府责任的指标,是中央政府在公共服务和涉及公众利益领域对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政府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力量确保实现目标。这就要求从战略层面出发,以有限的资源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科学谋划财政资金安排和管理方式。既要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加强资金的整合协调,强化对重大工程项目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领域目标任务的财力支持,又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引导金融资源、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领域。

优化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提高规划执行整体效能。发挥中长期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需着力解决规划目标与政策工具不协调等问题。总体上看,要紧密结合规划的阶段性目标和中长期目标,统筹财政金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升政策目标、工具、时机、力度、节奏的匹配度,完善部门间有效沟通、协商反馈机制。具体来说,财政金融政策要同向发力,促进中长期规划有效实施;财政金融政策需相互补位,增强宏观政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合力激发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防止财政金融风险传导,加强财政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抓好财政、税收、审计等工作,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完善财政相关体制机制,打通规划实施卡点堵点。中长期规划是涉及多个领域、多元主体的系统性部署,规划的制定需要体现前瞻性、预见性,规划的实施更多依赖于政府能够正确处理政策传导过程中不同主体利益关系调整及其溢出效应,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策略充分激励各类主体积极有序作为。财政政策是调节不同主体利益关系的重要政策工具,完善财政相关体制机制,能够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转型,为经营主体提供稳定预期。具体地看,需健全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税收制度,优化税费政策支持方式和税收营商环境,精准高效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长效机制,优化涉企资金投向,切实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吕 炜 作者系辽宁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