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灵活服务满足真实需求

孙庆坤 2025-09-19 06:14:16

近日,某酒店要求顾客下午4点办理入住,次日上午11点退房,提前或延迟均需支付每项699元附加费,引起网友热议。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武汉一酒店实行“24小时退房制”,即从入住时间算起,住满24小时才算全天费用,受到消费者好评。

其实,上述两家酒店的退住规则均属个例。目前,我国大部分酒店实行“22小时退房制”:下午2点后入住、中午12点前退房。与国际市场比,国内酒店在退住时间上的规则相对人性化。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热门旅游国家,大部分酒店都规定下午3点后入住,次日上午11点退房。

规定中午12点前退房,酒店有自己的考量。如果实行“24小时退房制”,顾客到店时间不确定,会导致退房时间不确定,打扫房间的时间便不好协调。规定统一的最晚退房时间,能够更好保证客房清扫质量,为顾客入住提供稳定的时间预期,还能提升酒店的入住率。

尽管各地酒店在入住和退房时间上有共识,但遇到特殊情况,经过友好协商也往往能满足顾客需求。原因无他,规则是刻板的,但现实情况是多变的。酒店作为服务行业,总被期待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服务,满足更多样的消费者需求。比如,在房间充裕的情况下,可根据顾客入住时间,适当延迟退房,让早到酒店的顾客提前办理入住。此外,也可探索将免费延时入住等服务从会员卡权益中剥离,在更大范围内推广,让更多常客感受酒店服务的体贴。

用适宜的规则替代冰冷的收费,用灵活的服务满足真实需求,酒店方能赢得消费者口碑。这也是武汉酒店“24小时退房制”受好评而另一酒店晚入住早退房规定引发争议的底层逻辑。(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孙庆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