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2 22:17:03
记者从人社部官网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双边社会保障协定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切实方便参保群众办理业务,减轻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境外的社保缴费负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实施工作的通知》显示,《参保证明》申请和出具流程将于9月15日起变更,将统一采取线上受理。
据了解,申请主体将更加明确。具体来看,符合双边社会保障协定规定的人员,以单位员工身份派出的,由单位统一提交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或城乡居民等身份外出的,由本人提交申请。
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 APP等多个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选择“境外免缴”服务,填写提交申请信息。
目前,我国已与13个国家签署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对于协定已生效实施的德国、韩国、丹麦、芬兰、加拿大、瑞士、荷兰、西班牙、卢森堡、日本、塞尔维亚等11国,已分别印发相关实施通知提出具体要求。对于尚未生效实施的法国、吉尔吉斯斯坦两国,其实施要求将于协定生效实施前,印发通知予以明确。
符合协定实施通知要求的单位及个人可申领《参保证明》,赴缔约国工作时提交相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享受免缴权利,在互免期限内免缴缔约国的相关社保费。同时,享受免缴权利的人员应确保互免期限内在本国正常参保缴费,履行相应缴费义务。(经济日报记者 敖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