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政府已全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佘颖 2025-09-09 21:19:52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已有一年。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9月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一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健全审查制度机制,有力促进政府行为尺度统一和市场公平竞争,推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显著成效。

据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介绍,目前,我国初步构建起由《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及系列规范性文件组成的“1+1+1+N”制度体系。新的制度规则对设置不合理准入壁垒、限制企业自主迁移、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采购、给予特定经营者财政奖补等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加强了刚性约束,细化了审查标准,压实了审查责任。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把重要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核心抓手,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一审查范围和审查要求,提高审查质量。目前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已全部建立审查机制,累计完成政策文件审查4.2万件,对其中的1.14万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从政策源头预防了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公平竞争政策环境持续优化。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集中公布了32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途径,办结举报线索596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对各地区、各部门存量政策措施开展随机抽查,督促动态清理。2024年抽查发现问题率降为2.1%,较2023年下降2.7个百分点。各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市场竞争活力逐步释放。

王秋苹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扎实推进制度落地见效,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获取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经济日报记者 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