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1 10:51:34
护理人员未持有育婴师或护士资格证;实际服务与合同条款存在明显差异;通过捆绑营销等形式诱导二次消费;挪用预付款用于盲目扩张……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今年一季度,月子中心服务投诉增幅显著。种种行业乱象,折射出这一业态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月子中心行业的准入标准较为模糊,多数以“健康管理公司”或普通企业的名义进行注册。在现有的管理体系下,月子中心既未被归类为公共场所,也不属于医疗保健机构。因此,注册一家月子中心仅需满足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条件,而在卫生、医疗保健、婴幼儿护理等关键领域的专业要求却近乎空白。
在政策层面,月子中心同样缺乏国家层面的刚性约束。例如,2018年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仅是一项推荐性标准,缺乏强制性;2015年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发布的《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管理和服务指南》,也仅是指导性文件。由于这些政策文件不具备强制性,月子中心在卫生条件、人员资质等关键要素的管理上,长期处于一种缺乏规范约束的状态。
由于监管工作牵涉卫生、市场监管、消防等多个职能部门,“九龙治水”的局面导致执法效率低下。而市场需求推动行业迅猛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又对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为此,一些省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明确标准和监管职责。通过细化标准、压实责任,为行业划出“红线”做出有益探索。但若要实现长效治理,还需推动三大转变:一是从“多头监管”转为“统一主体”,将月子中心行业纳入相关部门专项管理,并加快制定国家标准或将推荐性国标升级为强制性;二是从“事后灭火”转向“事前预防”,如针对预付金风险,建立资金存管平台和经营异常预警系统;三是从“政府主导”转向“多元共治”,鼓励行业协会制定服务规范,畅通消费者监督渠道,支持商业保险探索风险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