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1 16:08:56
商务部日前印发《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提出,力争通过五年努力,苏州工业园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取得明显突破,建立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现代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实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的新突破,基本建成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为全国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示范引领。
《措施》提出,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打造国内领先的总部经济集聚区,鼓励跨国公司设立研发中心、销售中心、分拨中心等功能机构。支持苏州工业园区依法合规开展金融改革先行探索。鼓励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按照审慎监管原则在苏州工业园区布局。
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苏州工业园区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深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提升资金池效能,提高跨国企业集团跨境收付便利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短期入境游客移动支付服务升级扩面。
《措施》提出,布局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实验室统筹协同,打造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全国重点实验室和江苏省重点实验室为支撑、苏州市重点实验室为基础的实验室创新体系,推进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
推动苏州实验室、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苏州)等先进技术平台高质量发展。高标准规划建设桑田科学岛。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建设一批海外离岸创新中心。
《措施》还提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制造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创建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和中国软件名园。坚持软硬协同,顺应开源发展趋势,鼓励技术软件和工业软件企业协调创新发展。鼓励国家大基金以市场化方式积极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相关项目。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布局网络、算力,鼓励以云服务方式整合智算算力资源。
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和工业企业深度协作,统筹布局通用大模型和垂直大模型,探索典型应用场景。高水平建设碳达峰试点园区。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建设,积极布局分布式光伏,鼓励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推动企业基于依法披露的环境信息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