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数据跨境流动治理堵点

谢 军 2026-11-03 06:28:35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这一部署是要素全球配置和开放型经济体制建设框架下数据跨境流动治理的重要举措。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其跨境流动不仅发生在数字贸易中,也伴生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科技文化交流活动,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对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优化全球资源配置、提升我国数字经济开放能级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制度清晰、流动顺畅,数据才能在奔跑中产生能量。放眼全球,各主要经济体都构建了数据跨境治理模式。欧盟强调个人数据权益保护,通过统一监管规则和“充分性认定”机制严格监管,有效防范数据风险,但也制约了数据流通效率。美国在国际经贸场景下倡导数据自由流动,但却不当延伸“域外管辖”。与之相比,我国始终坚守安全可控总体原则,分类施策、协同推进,基于行业差异精准管控,为正常商业数据跨境流动保留充足空间,更强调数据主权平等和互惠合作,有着安全可控、开放有序的治理特色。

也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国跨境数据流动治理仍有明显短板。既有政策操作规则仍需细化,企业数据出境审批周期偏长,合规成本居高不下,审批流程不确定性等问题影响外资稳定运行。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监管制度标准互认尚未破题,企业跨境合规重复投入问题突出。安全流通技术迭代和标准化进程滞后,难以满足大规模高频次的数据跨境场景。此外,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申报流程分散、标准不一,抬高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破解治理堵点,关键是统筹安全和开放,通过制度完善、试点深化、技术赋能、协同监管,系统性提升治理效能。

加强制度供给。细化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操作规范,明晰适用范围、办理流程和豁免情形,基于行业不同构建差异化跨境数据管理机制,对非敏感数据领域实行简易备案管理。

深化试点成效。在自贸试验区、数字贸易试验区复制推广成熟试点经验,支持基础较高地区开展集成改革,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修宽数据跨境直通车。

强化技术支撑和监管协同。加快安全可信数据流通技术迭代升级,推动技术标准化、产业化,布局国家级数据跨境基础平台建设。理顺跨部门监管机制,整合申报流程、统一监管标准,实现一次申报、多方共享,切实为经营主体减负增效。(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谢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