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草案将增加对互联网营销等活动的针对性规定

李万祥 2026-11-01 15:49:54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将于11月2日至6日在北京举行。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了本次会议拟审议的有关法律案情况。其中,金融法草案将提请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

金融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主要修改包括:充实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制度;加强对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的统一规范;增加对互联网营销等活动的针对性规定;加强跨境金融活动监管。

6月2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金融法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草案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作为主题主线,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解决制约金融高质量发展中的法治难题。

6月26日至7月25日,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在中国人大网收到212人次提出的1127条意见,收到群众来信14封。黄海华介绍,各方面主要意见包括:充实完善有关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的相关规定;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规范和管理;加强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等的风险处置;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有的已在金融法草案中得到吸收体现。

金融法是我国金融领域管总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定位于金融法律体系中的“1”。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的法律“N”以及其他金融法律法规“X”,需与“1”确定的基本规定对标对表、立修并重,具体规范各领域的金融活动,“1+N+X”共同构建科学完备统一的金融法律体系。

(经济日报原创新闻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