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困难老人需要的探访关爱,有了明确指引

敖蓉 2026-10-31 09:56:05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探访关爱需求日趋突出,探访关爱服务在资源整合、服务优化、要素保障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10月30日,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联合发布《关于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通知》,就探访关爱服务进一步作出细化安排。

这份《通知》不仅提出了近三年的工作目标,还重点细化了“探访谁、谁来探访、如何探访”问题,制定对象清单、需求清单、服务清单“三个清单”。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张军介绍,探访关爱的对象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其中,独居、空巢、留守的高龄、失能等安全风险较高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作为重点对象,每两周至少探访1次,确有需要的,可进一步提高探访频次。

在“谁来探访”方面,《通知》提出要整合资源、充实探访关爱力量,支持村(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依法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村(居)民小组组长等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并按规定积极开发设置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加强助老员队伍建设,鼓励“银龄行动”志愿者、助餐点工作人员、低龄健康老年人等参与探访关爱服务。

据介绍,日常探访关爱可以采取敲门探视、电话联系、视频连线等方式,主动关心、确认平安,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状态,也可以采取入户探访的方式,为这些老人提供暖心陪伴、精神慰藉等服务。如果发现居家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做好风险提示与安全提醒,并及时向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反映特殊困难老年人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