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30 22:42:24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不断深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退出机制,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近日,民政部经充分调研、多方征求意见、深入论证,起草制定了《社会组织注销指引》,首次就社会组织注销工作作出综合性、指导性规范。

当前社会组织发展总体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长期不开展活动、名存实亡的“僵尸型”等低效无效社会组织,这些组织不仅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还潜藏风险隐患。与此同时,一些自愿解散的社会组织也希望有明确、清晰的退出路径,以便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地完成终止手续。
从制度现状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分别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为开展注销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余永龙表示:“目前在办理过程中,对注销事由、清算组织、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处置、特殊情形办理等环节还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实践中有时会遇到程序不清、材料不明、路径不畅等问题。”
据了解,《指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行政法规、国家有关政策为依据,共分五个部分:一是社会组织注销事由,区分自愿解散与被强制解散;二是社会组织清算流程,规范清算组成立、清算组职责、清算公告、清算工作、剩余财产处置、清算报告制作和清算审计申请;三是社会组织注销登记,明确自行申请注销和代为申请注销两种路径及所需材料;四是特殊情形办理,针对实践中反映较多的疑难问题作出专门安排;五是关于个体和合伙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别规定。
余永龙介绍,《指引》的出台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示范作用,便于相关社会组织及时、有效、稳妥退出,进而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便于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等部门把握操作尺度、规范办理程序,有效指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注销。“也便于保护债权人、社会公众和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对于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升社会组织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