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2 21:08:22
步入“智驾”时代,究竟是系统开车还是人开车?发生事故后责任如何划分?在10月21日举行的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金融法治论坛上,北京金融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保险产品创新中的纠纷场景预测与法律分析》。报告对事故责任主体与保险赔付对象认定、智能网联汽车保险纠纷中的数据举证规则、保险人理赔后代位求偿等“三大痛点”作出回应。

技术形态变革下,纠纷治理需从事后应对转向事前研判,避免尺度不一、预期不稳、定价失据。随着组合驾驶辅助功能加速普及、有条件自动驾驶进入准入试点阶段,驾驶任务开始由人类驾驶人向智能系统渐次让渡,传统以“驾驶人过错”为中心建构的事故责任体系面临深刻挑战:事故致害原因转向算法缺陷、系统升级、数据瑕疵与多方行为相互叠加的复合形态,保险的保障对象、赔付对象与追偿路径亦随之发生结构性变化。
“智能网联汽车纠纷根本特点由人驾驶转向机器和智能系统。这使得纠纷场景、风险特点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也是当前科技发展过程中涉汽车纠纷的一项新变化。”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宋毅说。
报告分析,认定事故责任主体与保险赔付对象,首要问题是把对受害人的外部救济、机动车一方的内部责任分配与保险合同给付关系分层处理。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技术特征在于,系统可以在限定条件下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但驾驶人仍负有在系统请求时及时接管的义务。
报告认为,不能因系统激活就把驾驶人从交通事故责任体系中完全移除,也不能因系统存在缺陷就否定生产者独立承担责任的可能。妥当的路径是对第三人赔偿顺位、驾驶人接管责任、车企产品责任、保险人合同责任分别评价,再通过追偿或责任分担机制判定损失最终归属。
通过明确系统激活状态下交通事故“对外顺位赔付、对内追偿归属”的双层责任结构,进一步澄清车企因承担行政责任或存在产品缺陷即直接对第三者赔付的认识误区,稳定了受害人救济与保险经营的预期。(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