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8 18:49:03
“早就打算装修新房,但装修花费较大,一直没能开工。现在公积金可以提取用于自住住房装修,办理流程还很简便,备齐相关证件到窗口提交申请,资金很快就到账了。”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管理部办理首笔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缴存职工玉山江顺利提取10万元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成为此项新政落地后全地区首位受益缴存职工。
自今年9月20日起,喀什地区正式实施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政策适用于在新疆范围内拥有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额度按照自住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核定,夫妻双方合计最高提取额度为10万元,能够基本满足普通家庭住房装修资金需求。缴存职工申请该项业务,只需携带身份证、银行卡、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等基础材料,就近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实现即申即办。
公积金新政落地实施,能有效减轻缴存职工住房装修资金压力,支持各族群众改善居住条件,助力老旧住宅更新改造。与此同时,政策进一步释放住房消费潜力,带动家装、建材等领域内需增长,持续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