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翠萍:完善制度体系稳步提升建设成效

马翠萍 2026-10-24 19:17:09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也是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增强农业发展韧性的重要抓手。7月底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毫不放松做好‘三农’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营、管护机制”。

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约束趋紧,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有力促进了粮食增产,为粮食产量迈上1.4万亿斤台阶发挥了基础保障作用。据评估,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可增加10%至20%。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支撑农业受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从“十三五”时期的12.6%降至“十四五”时期的7%左右。

建好管好用好高标准农田,离不开科学完备、运行有效的政策制度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重大部署。近年来,出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系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部在各有关部门支持下,出台了质量管理、责任制落实、竣工验收、建后管护等一系列配套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农田建设落地见效、切实发挥作用提供保障和支撑。

通过顶层制度设计,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和标准等。以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首要任务,优化建设布局,明确建设时序,因地制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到新建和改造并重、数量和质量并重、建设和管护并重,切实提高建设质量、管护水平和利用效益,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当前,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稳健。2025年,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达7568万亩,全国累计建成面积超10亿亩。今年上半年,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分5批次下达了743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按照“一平”即田块平整、“两通”即通水通路、“三提升”即提升地力产量效益的基本标准,组织各地保质保量落实建设任务,朝着2030年建成13.5亿亩的目标不断迈进。

还要看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过程中,政策效能发挥仍有待提高。如,部分市县层面结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办法和操作细则尚不完善,导致政策在“最后一公里”未能有效落地。又如,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相关政策对接还需加强。实践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不符合要求、重复立项等问题时有发生,水源工程与田间工程配套存在衔接不畅的情况。再如,重建设轻管护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资金保障仍面临多重压力,社会投资参与不足,管护资金缺乏稳定来源。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功在当代、利在长远。今后,需进一步强化政策协同,不断完善建设、运营、管护等方面的政策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跨部门政策衔接与信息共享。由地方政府牵头,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互联互通,推进田间、水利设施等配套有效衔接。推动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等空间套合。整合多源数据,统一技术标准与数据底数,有效推动各方协同和统筹实施。

二是切实把高标准农田管护摆在突出位置。在工程项目上强化管护前置,项目实施前应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机制。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推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护,完善农民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机制。

三是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护多元化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省级政府承担地方投入主要责任。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探索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投资等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渠道筹措运营管护经费,进一步明确管护资金用途、加强管护资金监管。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土地经济研究室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