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4 06:43:40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提出依法规制“AI换脸拟声”等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侵害人格权益的行为,同时划定AI生成内容相关知识产权裁判规则。这份文件告诉我们,不可随意取用他人人格权益、智力成果交由AI生成内容。AI只是辅助工具,创作之本在于人的独立构思,摒弃简单照搬的AI“拿来主义”。
技术本身并无善恶,AI是时代进步的馈赠,并非文明发展的阻碍。长久以来,“技术无罪”是大众熟知的共识。但更要清醒认知,工具无对错,使用有分寸,技术可以创新突破,绝不能突破规则与良知的边界。
一段动人的声线,从来不是简单的音色叠加,是配音演员千万次气息调控、情绪沉淀、情感演绎的成果;一部优质网文的创意,绝非简单的文字堆砌,是创作者的思维沉淀、生活感悟与心血倾注;每个人的声音、面容,是独属于个体的人格标识与精神符号,是不可随意挪用、肆意抓取的珍贵权益,绝非互联网中可以免费取用的公共素材。
AI创作乱象的症结,不在于技术的进步,而在于部分使用者的浮躁与侥幸。如今复刻声纹、生成人脸、搬运原创创意的门槛极低、成本极低,寥寥数分钟、低廉的成本,便能批量产出所谓“AI原创内容”。但与之相悖的是,原创创作者的维权之路步履维艰。取证繁琐、界定模糊、维权成本高昂,让很多侵权行为难以被及时约束,也让潜心创作的劳动者寒心。
我们从不排斥AI赋能文艺创作、助力文化传播。智能技术可以成为创作者的得力助手,辅助整理素材、优化内容、拓宽思路、提升效率,为文艺创作注入全新活力。AI的使命是助人增效、丰富创作,而非坐享其成、窃取成果;是辅助创新,而非替代原创。
倘若任由AI肆意挪用他人声线、肖像、创意,靠搬运心血换取流量红利,看似繁荣的AI内容市场实则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种脱离原创支撑的快速产出,看似热闹繁盛,终将透支创作生态、消耗创作热情。
科技的进步,终究是为了守护劳动、尊重创造、滋养文明。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明确将个人声线、肖像纳入权益保护范畴,为规范AI使用划定了法治红线。技术向善,既要靠制度约束、法律兜底,更要靠平台履职、行业自律,建立清晰的素材授权、内容溯源、侵权追责机制,彻底摒弃粗放随意的“拿来主义”。
时代向前,技术向善。人工智能的意义,是解放重复性劳动、激活人的创造力,而非消磨原创热情、取代人文温度。技术可以解放双手,但绝不能偷走匠心;算法可以生成内容,但永远复刻不了真情与思考。
万物生长皆有规矩,技术发展自有底线。唯有敬畏原创、尊重劳动、恪守边界,让AI技术服务创作、赋能文化,而不是透支创新、破坏生态,我们才能在智能时代守护好文艺创作的沃土,让技术进步与人文温度双向奔赴、共生成长。(作者:梁 婧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