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3 06:43:39
长江经济带横贯东中西三大板块,覆盖11省市,是我国纵深最长、覆盖最广的经济带。这些年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持续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取得重大成就,区域协同联动不断加强,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态势加速形成。“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日前,在湖北武汉举办的“长江高端智库对话·2026”围绕打造科技创新策源高地、深化区域协同联动发展等议题开展交流研讨。现刊发部分与会专家学者的观点,以飨读者。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丁烈云:
协同创新提升整体效能
打造区域协同创新生态,是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把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的关键所在。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指出,“主动融入全国创新链,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更好发挥科技创新策源功能”。科教资源富集地区应主动作为,统筹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引领带动作用、经营主体的创新力、全社会的创造力,形成高效创新生态,让各类创新主体相互赋能、同频共振。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科技创新的“国家队”,是决定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因素。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共同构成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这些创新主体并非孤立存在,而是需要协同联动、梯次衔接,聚焦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持续发力,进而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截至2025年,我国已布局建设77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达33家,超500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完成重组。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同创”,湖北武汉加速建设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成渝两地共建西部科学城,长江经济带各省市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开展联合攻关,正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协同布局、区域创新生态联动发展的生动实践。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是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的重要载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其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能为新技术提供迭代验证空间,推动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只有打通从科学到技术、从样品到产品的通道,推动企业由被动承接转向主动策源,创新链与产业链才能精准对接。长江经济带沿线企业创新生态日益活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联动,上海、杭州、合肥等城市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链上下游细分领域,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让企业在协同创新中成为“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
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是提高城市创新密度、打造协同创新生态的重要抓手。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把高校育人、科研攻关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营造创新创业生态。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开展有益探索,武汉通过“先投后股”方式(财政资金前期投入、后期转股),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杭州打造“创业陪跑空间”,为初创企业提供创业补贴和贷款等支持。实践形式虽有不同,但都重在降低创业门槛,营造宽容失败、敢闯敢试的创新文化与发展环境。武汉、合肥、杭州等城市通过制度创新与资本联动,形成各具特色的“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支持创新创业模式,为打造区域协同创新生态积累了经验。
打造区域协同创新生态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在研发、技术、产业、金融、人才等方面形成合力,持续激发各类要素活力。一是依托国家级创新平台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供给,推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梯次衔接、协同攻关。二是完善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三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在科研评价、收益分配、人才流动等方面破除壁垒,促进创新要素高效配置。此外,长江经济带科教资源富集、产业基础雄厚,应以城市群为龙头,推动上海张江、合肥、武汉等地协同联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打造区域协同创新生态提供支撑。
华东师范大学全球创新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杜德斌:
科创引领塑造新动能
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科创中心”)集聚高端人才、前沿技术、创新资本,是催生新知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重要策源地。高水平推进国际科创中心建设,是各国抢占科技竞争制高点、构筑发展新优势的战略选择。调查显示,当前全球科创中心呈现“北美—欧洲—亚太”分布格局,欧美地区基础研究优势明显,亚洲科创城市在科技人才、知识产出等方面增速领跑,头部科创城市强者恒强。
全球科创格局向多极化演进,为我国科创中心建设带来机遇。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我国加快建设中关村示范区、上海全球科创中心,构建起创新集群,形成系统化、层级化发展体系,在全球科学研究中的引领作用显著增强,逐步形成核心城市引领、城市群联动的发展格局。城市层面,北京、上海跻身全球科创第一梯队,具备较强的原始创新与产业引领能力。深圳、杭州、香港等地立足自身优势,形成差异化发展模式。《2026年全球创新指数》百强创新集群报告显示,武汉集群全球排名第17位。区域层面,长江经济带集聚了全国超四成全球科创百强城市,串联起上海、南京、合肥、武汉、成都、重庆等关键节点,形成上下游协同、东西联动的科创走廊。
同时也要看到,高质量建设科创中心仍面临结构性、区域性问题。其一,顶尖人才与美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全球信息服务公司科睿唯安数据显示,2025年美国高被引科学家占全球总量的37.4%,我国内地高被引科学家占比19.7%,居全球第二。其二,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不足。《2025年欧盟工业研发投资记分牌》显示,2024财年全球研发投入前十强企业中,我国仅华为一家入围。其三,区域发展失衡问题突出。东部沿海地区科创要素集聚度高、成果转化顺畅、开放合作优势明显,已形成完整创新闭环;中部地区科创资源富集但转化效能不足、要素流通不畅;西部地区仅少数核心城市具备科创竞争力,整体基础薄弱。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技创新是其中一个关键变量。面向“十五五”,要高水平推进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加快形成我国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一是优化科创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持续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巩固全球竞争优势;加大对武汉、成都、西安等城市的创新支持力度,打通跨区域创新要素流通壁垒,打造区域创新增长极。
二是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夯实原始创新根基。遵循国际人才流动规律,对标人才评价体系,制定更加精准、开放的人才政策,引进顶尖科研团队与高端创新人才;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搭建原始创新平台,自主培育高端科创人才,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破解高端人才短缺瓶颈,强化国际科创中心策源功能。
三是培育科创企业,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梯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行业标杆企业;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打通产学研用全链条,合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持续提升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
长江高端智库联盟秘书长秦尊文:
城市群联动厚植发展优势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涉及3个省31个市。这一区域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三大跨区域城市群支撑之一,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点区域。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加快培育成渝、中原、长江中游、哈长等城市群,使之成为推动国土空间均衡开发、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2015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获批,立足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实际,紧扣协同发展主线,明确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公共服务共享、深化开放合作等重点任务。此后,“十三五”规划纲要、“十四五”规划纲要、“十五五”规划纲要对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作出部署。从“形成更多支撑区域发展的增长极”到“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长江中游城市群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地位持续提升。
城市群发展有其自身规律,成熟的城市群普遍以中心城市为引领,加强都市圈协同发展提升整体能级。随着长江中游城市群加快一体化发展步伐,一批都市圈有序培育,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湖北居于长江中游,是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在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提出“建立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新模式”,为武汉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带动相关板块融合发展提供了指引。《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强化武汉在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创新中的关键带动作用,发挥长沙、南昌在都市圈产业链升级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优化区域分工协作格局。
湖北要把握“支点建设”这一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战略任务,充分发挥武汉作为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和长江中游重要枢纽的作用,以武汉都市圈为中心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联动。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打造“轨道上的中三角”,完善高速路网、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发挥鄂州花湖机场国际货运枢纽、链接全球供应链作用。推进港口协同发展,提升湖北、湖南、江西三省集装箱联运水平,打通物流大通道。
二是推动产业发展联动。武商、中百等商贸龙头企业已实现跨区域布局,要鼓励商贸业态向外延伸,通过跨省经营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配套,增强区域市场竞争力。沿京广城镇带,加快武汉、长株潭都市圈建设,以岳阳为省际协作突破口,打造“武汉—岳阳—长沙经济科创走廊”,形成“武汉研发、岳阳转化”的产业分工格局。沿沿江—京九城镇带,加强武汉、南昌都市圈互动,推动黄石、黄冈、九江等地跨江合作,带动电子信息、钢铁、建材、石化等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公共服务联动。推动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强化常住地就业公共服务责任,加强跨区域权益保障,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让群众共享区域一体化红利。
四是加快对外开放联动。做强中欧班列“集疏运”体系,加速推进口岸通关一体化。持续发挥对外开放平台作用,高标准打造湖北自贸试验区。积极推动“万里茶道”联合申遗,集聚全球优质资源,吸引更多跨国企业落户,共同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对外开放能级。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所长汤鹏飞:
生态优先筑牢绿色根基
长江经济带生态地位突出。从长远来看,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本上依赖于长江流域高质量的生态环境。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指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10年来,长江经济带发展从粗放扩张转向生态优先,长江治理从“单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从“末端治理”转向“整体治理”,沿江省市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取得显著成效。
规划发挥行动先导作用。《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印发,明确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出台,从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更加细化、量化的目标任务。我国首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标志着长江流域进入全面依法治理新阶段。《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深化了流域控制单元的精细化管理,对岸线、区域、产业的分类管控不断强化,长江治理从“条块分割”转向“多规协同”。
发展方式发生重大变革。《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先后出台,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切实推动解决长江保护修复面临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沿江省市聚焦岸线修复、非法码头整治、破解“化工围江”等任务,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提升。长江上中下游区位不同,在实践中,各地以问题为导向探索特色治理路径。例如,重庆关闭搬迁沿江化工企业,关停非法码头,修复长江岸线。湖北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同时搭建数字化平台,打通生态监测、岸线管控、污染治理、协同护江全流程,实现长江流域全要素、全天候、穿透式数字化管控。各地坚持绿色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截至目前,长江干流连续6年保持Ⅱ类水质,江豚等旗舰物种数量增加。2025年,安徽长江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4.8%,湖北宜昌段首次实现出境断面总磷浓度低于入境断面。
制度创新提供长效保障。流域治理的深层矛盾在于保护成本与收益的空间错配,破解之道在于以制度创新重建激励结构。沿江省市建立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形成共治合力。云贵川、湘赣等地开展跨区域协同立法,通过共同制定规则明晰权责边界,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从专门立法、协同立法到横向补偿,长江经济带区域协同联动效应不断增强。
也要看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正处于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取得的成效还不稳固,绿色转型仍需攻坚,协同治理机制有待健全。长江经济带承担着落实“双碳”目标、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多重任务,要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在减污降碳、机制创新等方面协同发力。
一是以系统治理守护一江碧水。立足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加强岸线资源保护利用,强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推动环境基础设施网络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加强磷石膏库、尾矿库等风险隐患排查,建设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
二是以协同减污降碳塑造绿色动能。推动沿江省市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打造长江流域绿色发展示范带。
三是以机制创新凝聚治理合力。健全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多元化补偿与市场化交易模式,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激发全流域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深化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控,提升流域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本文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