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6 15:15:20
2026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延包试点的政策边界、实施程序和保障机制作出系统部署。如何落实文件精神?针对此,记者采访了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安徽财经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刘宗志和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张凡。
两位专家认为,做好这项工作,不能简单理解为承包合同到期续签,而应立足农村人口流动加快、土地利用方式变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推进的新形势,统筹处理稳定与完善、公平与效率、权利保护与要素激活的关系,把制度安排转化为农民安心、农业增效、农村稳定的持久动力。
二轮延包进入规范推进关键阶段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当前,二轮延包的政策制度体系正在加快完善。中央文件明确,延包工作要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开展,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2026年施行的延包试点工作规程,将成立工作小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化,并对合同网签、不动产登记衔接和档案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政策要求由原则性安排转化为可执行的操作规范,标志着二轮延包进入更加注重质量、程序和风险防范的新阶段。
地方上对二轮延包工作的试点工作也积累了有效经验。江苏省泰州市二轮延包试点村庄对73个村民小组、2879户基本承包情况进行摸排,梳理出土地征用、经营权流转、消亡户土地处置、进城落户农民权益、暂缓确权、地块四至不清等共性问题,并探索形成“一组一方案、一户一档、一地一图”等工作方法。实践表明,只要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群众认可,做细基础调查、民主协商和风险评估,就能够在保持承包关系总体稳定的同时,稳妥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
专家表示,也要看到,二轮延包覆盖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利益关系复杂。经过近30年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人口结构、集体成员构成、土地征收状况和农业经营方式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延包工作既要稳定亿万农户的承包预期,又要面对现实的人地矛盾;既要保护农户承包权益,又要落实集体所有权;既要保持原有关系稳定,又要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条件。这决定了二轮延包必须坚持稳慎有序。
着力提升二轮延包工作质量
专家认为,在实践中需要关注:一是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与回应人地变化需要更好统筹。第二轮承包以来,人口出生、死亡、婚嫁、迁移和城镇化持续推进,部分村组出现新增成员缺地少地、原承包人口减少但权益仍在等现象。推进延包既要避免普遍调地影响稳定预期,也要通过细致工作妥善回应历史遗留事项。二是成员权、承包权与集体所有权的衔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实践中,进城落户农民、出嫁和离婚妇女、入赘婿、分户合户家庭以及成员全部死亡的消亡户等情形较为复杂,需要进一步明确承包资格、权益衔接和土地收回的办理依据与程序。三是土地经营的组织化、集约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第二轮承包时,为兼顾土地质量差异,不少地方采取远近搭配、肥瘦搭配方式分地,地块较为分散,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经营权流转的搜寻、协商和履约成本,也不利于机械化作业和长期地力投入。
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分类确定延包路径。要把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作为基本遵循,以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逐户核实承包关系,原则上直接延包。对权属清晰、人地关系相对稳定的村组,重点做好期限接续和信息更新;对历史调整较多、底账不清的村组,先核清事实、化解争议,再稳妥延包;对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在个别农户之间作小范围适当调整。
完善权益保障机制,依法化解突出人地矛盾。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与延包工作的衔接,明确农户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权益。充分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好跨区域协调,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承包权益,探索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办法,不能把退出土地权益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
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全流程规范管理。全面摸清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承包地变化、成员身份、机动地和新增耕地、分户合户、历史纠纷等情况,建立统一规范的承包地数据底账。对合同面积、登记面积、实测面积不一致等问题,要追溯历史资料、实地核验、民主协商、依法认定,做到每一项权利有数据支撑、每一个变动有材料印证。
专家表示,二轮延包事关亿万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必须保持历史耐心,坚持稳慎推进。把维护农民权益贯穿全过程,把落实集体所有权与放活经营权有机统一,把制度规范与基层探索有效结合,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