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丨热评

李万祥 2026-09-11 12:15:12

近期,民政部公布9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这批案例既彰显了打击整治的成效,也折射出非法社会组织问题的隐蔽性、反复性与顽固性,警示我们必须持续加力、精准治理。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一段时间以来,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民政部门累计处置非法社会组织702个,其中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或协查通告163个、依法取缔63个、责令解散399个、引导登记77个。

与此同时,社会组织的管理制度持续完善。8月起,《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开始施行,为分支机构设置、负责人名额等关键环节划出了更为精细的红线,将进一步推动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

社会组织属于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而成立。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明显,整体生态环境日趋清朗。然而,在各种利益驱动下,有的非法社会组织擅自使用“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冒用官方背景、误导公众,开展违规活动,比如被依法取缔的“中国教育研究学会”“全国产教融合工作指导委员会”“中国新时代文化战略研究院”“中国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等;有的内部管理混乱,无视章程规定,逾期不换届,负责人履职失范;有的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理事会形同虚设;有的甚至违反反垄断法,组织行业企业约定“控产保价”,限制跨省销售、设定最低销售价格。这些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社会秩序,更消解了合法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乱象何以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非法社会组织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加之其利益链条复杂,整治难度较大。

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既要严厉打击,更要铲除其滋生的土壤。主管部门须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监管手段,强化预警监测,让违法者无处遁形;同时,社会各界需协同发力,切断非法组织的宣传渠道、资金来源和活动场地等“营养供给”,让其既无“食粮”也无“温床”。唯有如此,方能真正净化社会组织的生态空间。

名号响亮不等于官方认可。对于真假难辨的社会组织,如何事先验明正身?有关机构和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和“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等官方渠道核实其身份,查不到“身份证”的社会组织,千万别信,更别合作。对于非法社会组织,不仅不能“搭把手”,更不能为其“站台”或“代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登记管理机关举报,这份监督权,既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更是每位公民守护社会秩序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