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 七类服务费用由付款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

2026-09-10 10:36:45

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期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今后企业或机构向个人支付研发、软件、设计、咨询、影视制作、文化、教育这七类服务费用时,要代扣代缴这笔业务对应的增值税。

增值税,简单理解,就是以商品或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形,包括销售货物、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等。

随着灵活就业人员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个人从业者会为企业提供咨询、设计、软件开发、教育培训等各类专业服务。在此之前,个人发生这类应税业务,主要依靠个人自行前往税务部门,完成增值税的申报缴纳。新规施行之后,这七类服务将改为由付款单位代扣代缴。

长期来看,新规落地后,将消除部分从业者“未申报、漏申报”的灰色空间,让提供同类专业服务的个人,承担统一规范的税负,维护合规从业者的公平权益。

新规落地之后,会同时影响提供服务的个人和付款企业两方。对于接单的个人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不用再为每一笔符合条件的业务跑税务大厅缴纳增值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增值税代扣代缴和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并行,两笔税费并不等同,需要分开核算。

距离新规正式实施还有一个多月,税务部门也同步配套发布了专项申报表及填报说明,方便企业提前梳理现有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