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8 06:29:30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提出要“提升财政纵向补偿精准性,增强地区间横向补偿协同性,拓展市场化补偿渠道”。这一政策信号表明,生态补偿不能长期停留在财政单向给付层面,而是要依托市场机制盘活生态资源价值,形成保护者可获利、受益者愿承担、社会资本能参与的可持续收益分配机制。
生态保护是我们长期以来面临的难题。一江清水由上游守护、惠及下游,一片森林的固碳释氧功能远超地理边界,保护者承担了保护成本,受益者却并未充分承担相应责任。这种成本与收益的跨区域错配,使谁保护、谁受益的激励格局难以建立。生态补偿正是调和这一矛盾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提供相对稳定的资金渠道,重塑保护成本分摊和发展权益分配关系。目前,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已初步形成以纵向为主、横向为辅的格局。其中,纵向转移支付重在托底,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水权交易、碳汇交易、绿色金融等探索也在持续推进。具体而言,体现为3个特点。
其一,补偿逻辑由行政指令转向市场定价。过去,补偿与管护成效联系并不紧密,多护一亩林、多守一段河,收益差别并不明显,保护行为容易停留在被动履责层面。横向生态补偿要打通定价、交易、变现链条,使生态贡献转化为直接经济回报。通过产权界定和市场交易,生态产品的正外部性逐步内部化,绿水青山能够持续转化为创造价值的发展资源。
其二,治理方式由分散走向系统。纵向补偿多按行政部门、行政层级切块分配,形成林业补林业、水利补水利的条块分割格局,生态系统整体价值被分拆。横向补偿更多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各类生态要素整体核算,促使价值评估系统化,推动生态治理由单要素管控向系统治理转变。
其三,参与主体由政府主导走向多元共治。传统模式下,政府承担资金供给和规则设计,社会参与往往不足。横向补偿则通过生态补偿基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工具,将财政直接投入转为引导撬动,可有效激活社会资本。更重要的是,横向补偿注重激发保护地区的发展能力,当上下游形成生态共治、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时,生态保护便不再是零和博弈,而是转化为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动能。
随着生态保护空间拓展、生态治理任务加码,以往各地主要依赖“财政给钱、地方护绿”的单一纵向补偿模式,在资金效率和激励效果上的局限性日益显现。对此,必须抓住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对市场化补偿的引导作用。当前,横向补偿仍面临跨区域利益协调不易、核算标准待完善、生态产业培育周期长等难题,需要财政与市场协同发力。市场机制不成熟时,更多依靠政府;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时,由财政引导撬动更多资源。市场化补偿不是让政府简单退出,而是治理能力升级;纵向补偿保基本、横向补偿提效率,才能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精准、参与多元的生态补偿体系。
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加快构建统一规范的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健全履约和利益协调机制,打破跨行政区域交易壁垒,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补偿路径,为生态产品顺畅交易提供制度保障。
健全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形成统一、可比、可操作的核算标准,既防止定价过低损害保护者利益,也避免定价过高影响经营主体参与积极性,真实反映生态产品价值,让保护成效与收益分配更加紧密挂钩。
强化市场激励机制。用好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产品,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芳芳 江令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