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按键伤人”套上法律紧箍咒

刘春沐阳 2026-09-04 06:43:36

有人因为一张照片被“人肉开盒”,正常生活被扰乱;有人因为一句话被造谣围攻,百口莫辩;还有人被流量裹挟,莫名其妙成了受攻击的对象……这些情况不是个例,几乎时时在网络空间上演,在昵称面具下,部分互联网用户肆意施加网络暴力,扰乱互联网秩序。近日,针对网络暴力乱象,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我国治理网暴即将迎来首部专门性法律。

长期以来,网络暴力缺乏清晰的法律定义,日常批评与恶意攻击的边界模糊,导致执法难、维权更难。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网暴范畴,凡是集中或持续地通过网上发帖、评论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隐私、肖像等合法权益的,就属于网络暴力。换言之,如果只是因观点不同而争辩,不算网暴,但如果针对个人进行攻击辱骂、曝光隐私,那就是踩了红线。明确的定义既给了网络用户发表意见、参与讨论的空间,也给了执法者一把刻度清晰的尺子。

网络平台是信息传播的主阵地,也是防控网暴的关键关口。过去,平台往往扮演“事后灭火”的角色——网暴已经发酵,才介入删帖、封号。征求意见稿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平台建立网络暴力监测识别机制和防护功能,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暴的监测、识别和预警。更重要的是,一旦发现是网暴相关内容,不得用算法推荐去扩大传播。平台从“流量捕手”变成“安全守门人”,这个转变,意义重大。

网暴受害者不是不想维权,而是取证难。诽谤罪和侮辱罪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自行收集证据,能力、精力和权限都严重受限。对此,征求意见稿也给出了解决办法:平台有义务配合取证,保存相关数据;如果受害者确实无法自行取证,法院应当依法要求公安机关介入协助,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此外,受害者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相当于请求法院先发出一道“暂停令”,让正在发生的网暴行为停下来,再进行后续处理。这些措施,把维权的门槛实实在在地降了下来,让普通人面对网络暴力时,有了可以依靠的制度后盾。

当然,一部法律从制定到落地见效,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比如平台“监测识别”的标准如何把握,会不会误伤正常讨论;禁令申请的程序如何简化,才能让受害者真正用得上。但无论如何,反网络暴力法的制定,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屏幕后面也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作者:刘春沐阳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