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保证金监管绝不能“装睡”

□ 李万祥 2026-08-16 06:59:43

网购中退回商品,商家迟迟不退款,该怎么办?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规范平台经营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厘清平台和商家的责任边界。针对案例揭示的消费者退款求偿无门现象,电商平台需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发挥保证金制度作用,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网络消费是平台经济的核心场景。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网络交易行为逐步规范,但也出现了主体权责边界模糊、竞争规则适配不足、依法经营指引不够清晰等突出问题,成为网络消费维权痛点。如果退货容易退款难,求偿磕磕绊绊,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根据2025年7月出台的《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确需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保证金的,平台要合理确定保证金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可以一次性收取,也可以在额度内按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逐步提取,直至提取满额为止。可见,保证金制度既约束商家经营行为,也是为消费者权益兜底。

一般情况下,消费者退货后没有收到退款,可向商家入驻的电商平台发起投诉。平台经审核确认符合退款条件,就会扣划商家预先缴纳的保证金,为消费者先行赔付。在典型案例中,因商户保证金不足、店铺账户无余额,导致消费者的退款诉求无法通过平台保证金渠道实现。法院最终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及利息,平台经营者对前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商贸公司追偿。

消费者退款求偿无门,原因何在?结合案例分析,一方面,商家玩猫腻,将店铺钱包余额全额提现转出,店铺长期无可用资金,刻意逃避赔付责任;另一方面,平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保证金制度流于形式,未按照平台阶梯保证金规则调增保证金,导致商家长期“低保高销”。案例中,该商户已多次产生消费者投诉、赔付记录,平台却并没有向其收取风险保证金、临时保证金。

网络交易平台是数字经济的信用枢纽,保证金制度是平台履行“守门人”职责、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担保措施。也就是说,保证金制度不仅是商家入驻平台的“准入门槛”,更是诚信原则下的“履约担保”。电商平台对商户经营规模、资金流水、投诉记录等数据尽在掌握,具备远超普通消费者的管控能力,本应承担与其能力相匹配的监管责任。然而,在很多同类消费纠纷中,电商平台多以“不知情”“保证金不足非平台行为”“平台已尽到信息披露义务”等为由推卸责任。对此,人民法院亮明裁判规则:平台不得以经营者单方行为、客观状态为由免责。

平台规则不是摆设,保证金监管不能“装睡”。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电商平台履行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入驻商家的保证金账户是否充足,对消费者权益保障尤为重要。电商平台应更好发挥监管作用,从事后的被动知情转向基于数据优势的主动注意,在能力范围和法律授权之内有所作为。具体包括:差异化收取保证金,全面落实按类目风险、店铺类型等设定不同金额;动态化调整金额,增强风险预警,根据经营规模、投诉率、违规记录及时提高或降低保证金要求;精准化实施监督,畅通消费维权机制和路径,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期待通过差异化、动态化、精准化方式落实保证金制度,平台提升治理效能,强化商家合规经营,共同营造良性健康的网络市场环境。(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