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新规今起施行,借钱需要注意什么?

2026-08-01 16:00:52

据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等六大国有银行消息,根据《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金规〔2026〕2号)等相关要求,六家银行发布公示,公布了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相关事项。

六家银行均表示,对其发放的个人贷款实行差异化定价。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各息费项目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折算为年化水平,且其加总水平不超过国家规定上限。

对于新发放个人贷款收取的贷款利息年化水平上限,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家银行利率水平相同:

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公示明确:

需注意的是,六家银行在公告中都提示,以上为利率上限,具体办理贷款利率以贷款行与客户签署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为准。

为何个人贷款息费信息需要“明码标价”?以后借钱要注意什么?

我国个人贷款市场近年来快速发展,对促进个人消费、生产经营,助推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既容易引发金融消费纠纷,又影响利率政策效果、削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因此,有必要制定出台相关监管规定,细化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的涵盖范围、操作方式和环节,明确各方责任,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金融惠民政策传导,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综合融资成本包括了哪些?

此次《规定》将与个人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纳入综合融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融资成本,以及违约情形下需要支付的逾期罚息等或有成本。

此外,《规定》还要求贷款人加强对营销获客、担保增信等合作机构的管理,及时掌握合作机构落实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要求的具体情况,对合作机构违规违约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情形严重的,应采取终止合作等措施。

办理个贷业务需注意什么?

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

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

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当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

另外,因利率定价基准调整、开展优惠活动等原因导致相关融资成本发生变动的,贷款人应当及时告知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