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5 06:44:20

当前,全球经贸格局正在经历深刻变革调整,数字技术重塑贸易流程、交易模式与产业生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成为驱动贸易增长的关键引擎。“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有序扩大数字领域开放”“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刻把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特征、发展态势,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支持其发展壮大,对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技术飞速发展,重构贸易链条,改变贸易供给方式。数据生成、存储、传输、分析等能力的提升,推动要素组合方式深刻改变,带动劳动者素质跃升,促进贸易质效提高。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向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转型升级,在重塑传统贸易优势的同时,为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筑牢基础。在实物贸易领域,形成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成熟模式,有效匹配小批量、多批次、快周转出口需求,打通产业带出海渠道。在服务贸易领域,高端设计、研发、供应链、检验检测、认可认证、知识产权、地理信息、语言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推动服务贸易向知识密集型、高附加值方向升级。在数字贸易领域,以数字产品、数字服务、数字技术、数据跨境流动等为关键内容的新型贸易业态快速兴起。
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呈现四个典型特征。一是数字驱动。数字技术贯穿交易、磋商、通关、物流、结算、售后全链条,大幅降低贸易成本,提升贸易效率。二是普惠发展。准入门槛大幅降低,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成为外贸发展主力军。三是融合发展。贸易与产业深度联动,推动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平台通道等协同建设。四是制度赋能。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先行先试、差异化支持政策等,为贸易创新发展提供充足空间。
我国高度重视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健全配套政策体系,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态势。
跨境电商发展势头迅猛。2025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2.84万亿元,同比增长4.8%,占同期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的6.2%,形成“全球买、全球卖”双向流通格局。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现全域布局,“丝路电商”伙伴国增至36个,出口结构向高附加值、智能化方向跃升。
海外仓基础设施全球布局。我国企业建设海外仓超2500个,总面积超3000万平方米,形成“国内集货—干线运营—海外仓储—本地配送”的智能物流链条。海外仓集成智能分拣、退换货、售后维修等功能,大幅缩短配送时效,降低跨境物流综合成本。
数字服务贸易提质扩容。国产通用大模型等加快规模化出海,海外算力布局加速,文化“新三样”出海势头强劲,跨境知识产权、咨询、营销、金融服务快速发展。2025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30879.5亿元,同比增长6.6%。其中,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11038.1亿元,同比增长10.4%,是增速最快的细分领域之一。
贸易创新发展生态持续优化。全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扩容至39个,轻工、纺织、小商品出口渠道持续拓宽。累计落地保税维修项目超280个,业务覆盖高端装备、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等高附加值产业领域。离岸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各类新业态新模式交叉融合、相互赋能,有效推动贸易投资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贸易产业联动。
然而也要看到,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仍面临不少现实挑战。当前,国际地缘政治冲突频发,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增多,企业合规经营、全球市场拓展风险加大;传统监管方式难以适应新业态新模式特点,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尚不健全;不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技术、核心算法对外依赖程度还比较高,符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人才储备不足。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要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优生态,加快培育壮大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拓展外贸发展空间。
第一,塑造贸易竞争新优势。强化贸易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快在数字贸易前沿技术、先进供应链技术等方面实现突破。深化“数商兴产”,大力发展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高端制造、数字服务、绿色贸易、保税维修等高附加值业态集聚。加强外贸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争取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全面提升自主出口品牌建设的整体水平。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培育支持力度,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全域均衡发展。构建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标准体系,完善跨境电商、海外仓、数字服务贸易等领域技术规范,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第二,健全相关制度规则。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数字领域市场准入、数据跨境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等关键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加快制定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领域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和重要数据目录,有序推动负面清单以外的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积极参与跨境电商、数据跨境流动、绿色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推动中外标准互认。深化多双边经贸合作,积极破除隐性贸易壁垒,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透明、非歧视的国际贸易环境。
第三,完善创新发展生态。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一步扩容,完善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诚信、统计监测、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的“六体系”,以及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推广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直接出口、海外仓模式。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简化小额出口通关流程。优化跨境物流体系,建设智慧海外仓网络,搭建全球协同调度平台。拓展数字贸易平台载体,建设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培育一批新业态新模式集聚发展区。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建立国际数据中心,发展来数加工、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等新业态。持续办好数交会、数贸会等数字贸易相关展会,丰富展览贸易渠道。强化配套要素支撑,优化信用贷款、供应链金融、汇率避险、出口信用保险等服务,加大数字化运营及合规人才供给力度。
第四,不断优化监管和服务。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构建适配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规则、统计制度和行业标准。针对跨境电商、数据跨境流动、保税维修、离岸贸易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发布合规指引,开展企业合规培训。建立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守信企业在通关、退税等方面予以更多便利。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优化贸易风险预警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第五,强化政策协同联动。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统筹整合海关、税务、外汇、产业、金融等各类政务服务资源,疏通政策落地堵点难点,推动政策制度创新集成。鼓励各地立足产业基础,出台差异化、精准化支持政策,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新业态产业集群。持续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提供申报、通关、退税、融资、咨询一站式服务,全面激发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活力。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西林 作者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