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3 15:47:53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网络测评黑产刑事案件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涉案广告传媒公司以“测评红黑榜”为幌子,在未作任何实际测评的情况下批量生产虚假贬评视频,借助“网络水军”刷量造势,恶意将宝洁、欧莱雅、阿道夫等多家国内外知名日化、美妆品牌打入“黑榜”,同时为付费合作品牌引流,收取推广服务费逾4000万元。一审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刘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万元,其余从犯获刑二年至四年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就在本案终裁后不到两个月,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于2026年6月8日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对“不测而评”“商测一体”“恶意拉踩”等行为划出明确红线,释放出清晰信号:网络测评绝非“法外之地”。
据已生效裁判查明,2022年8月,刘某等人成立广告传媒公司,依托抖音、小红书等平台,以产品测评为伪装,虚构结果、编造谣言,恶意抹黑品牌。涉案公司内设视频部与操盘组,前者批量生产“红黑榜”短视频,后者负责撰写虚假热评脚本并交由下游“刷手”刷量、刷赞,人为制造热度。然而所谓的测评从未发生——团队未对产品开展任何实验检验,而是直接将宝洁、欧莱雅等知名品牌预设为“黑榜”目标,将付费品牌塞入“红榜”,再以“成分党”“硬核测评”等话术包装传播。例如,不法分子在毫无依据的情况下散播“宝洁、阿道夫产品使用后会导致头皮问题”等虚假言论。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创会会长顾奇志指出,测评本应降低信息不对称,一旦异化为黑灰产,损害的就不只是单个品牌声誉,而是市场创新预期与社会信任基础。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执行会长杜洪表示,“踩大牌、捧小牌”的流量套路,是把他人品牌口碑挪作营销资本,严重伤害日化行业市场秩序。
本案上诉阶段,辩方提出应定性为损害商业信誉罪或虚假广告罪,并主张系单位犯罪。二审法院逐一驳回,维持非法经营罪定性。承办此案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官刘侃表示,定性关键在于牟利模式本身构成非法市场经营形态——明知内容虚假,仍体系化有偿提供信息发布与热度操纵服务,本质是经营法律不允许的“流量-诋毁”复合商品,扰乱的是整个市场秩序。该行为符合两高相关司法解释,以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非法经营罪规制,法理上属择一重罪处罚。关于单位犯罪抗辩,法院审查认为,该公司仅针对红黑榜视频安排虚假刷屏,以此为主要获利手段,其他平台业务量极少,从成立起即以违法为主要活动,不能以单位犯罪论处。
今年6月8日出台的《网络测评活动规范》逐条回应了本案暴露的行业病灶。其中明确,未开展测试仅凭主观感受评价须显著标注“个人体验”字样;接受委托或存在利益关系须显著提示,附购物链路须标注“广告”;不得以不同标准进行横向比较,不得贬损竞品;功能性能测试须委托法定资质机构,全程可追溯;测评样本须为市售商品,不得使用特制版本。某受害企业法务负责人坦言,此前面对此类攻击,企业维权常受困于举证成本高、平台处置慢、刑事立案难,多数只能删帖或调解收场,本案定性非法经营被认为具有分水岭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