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6 20:16:39
律师执业的保障与规范是律师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为了使律师有效发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需要对律师的执业权利加以保障;与此同时,律师作为法律职业者,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确保其执业活动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律师法修正草案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的保障和规范,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并促进律师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这既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公众对法律服务的必然期待。
律师法修正草案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的保障,其中第五条在原有的“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该规定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二条的有关规定上升为法律,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此种立法规范模式源于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即“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表明了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关系。一方面,依据三大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的规定,律师享有一系列的执业权利;另一方面,行使公权力的国家专门机关应当承担尊重律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义务,否则,有关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律规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尊重律师是法治文明的基础性要求,法官、检察官、警察等作为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者,尊重律师的执业活动和专业意见,是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应有之义。对律师的尊重和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实质上也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法律正当程序的尊重,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实现。律师执业权利包括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发问权、质证权、辩论权等,公、检、法、司等机关和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当依法予以保障,对于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应当建立明确的纠正机制和问责程序。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有利于防范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提升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帮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律师法修正草案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的规范,表现在:其一,在原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强调律师执业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律师虽然与法官、检察官在国家的法治体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但均以维护法治权威为其职业使命,因此均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其二,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依法依规”履职是律师执业活动的底线要求,律师“诚信执业”是律师执业活动的伦理要求,律师对待当事人、司法机关、律师同行等均应遵守诚信原则。律师对待当事人,应当如实告知法律风险,不夸大自身能力,不虚假承诺,保守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律师对待司法机关,应当忠实于事实真相,不伪造证据,不误导证人,通过专业能力而非不当手段影响司法裁判;律师对待同行,应当进行正当竞争,不诋毁同行,不恶意压价,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只有诚信执业,律师才能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司法机关的尊重和社会公众的认同。律师应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强调了律师执业的社会属性以及应当担负的相应责任。律师肩负多种责任,除了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国家负责之外,还应履行社会责任。律师参与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等都是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律师既是个人权利的维护者,同时又以一种整体上有益于社会秩序的方式维护个人的权利,应当起到维护和促进社会团结的作用。律师利用职业身份或者利用办案,煽动社会对立、破坏社会稳定等行为应当为法律所禁止。其三,修正草案增加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应当遵守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权力“期权化”或“利益勾连”。法官、检察官等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由于两种职业高度关联,他们仍然可能凭借在原单位积累的人脉、影响力干预案件办理,或者与旧同事形成不正当交往,损害司法公正,因此,他们应当受到公务员法及相关公务员离任管理规范的约束。
律师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开始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现了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良好成效;2022年根据“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从审判阶段扩大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改革任务,律师法修正草案落实了该项改革任务的要求。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有助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防止造成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经济状况差异在权利保障上的差别,保障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庭审实质化落到实处,保障司法公正。
加强对律师执业的保障与规范,是中国法治进步的一个鲜明注脚。它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建设,正从注重制度构建向同时注重制度运行与权利保障的更深层次发展。这既需要律师群体珍视权利、规范执业、恪守底线、提升能力,也需要各专门机关和有关单位转变观念、细化规则、压实责任、提供支持。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构建起“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共同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共同促进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