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3 07:02:21
我国在长期发展中积累的制度、产业、数据等多重优势,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提供了坚实支撑。
第一,强大的战略统筹能力提供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非凡的组织动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这在推动智能经济发展上体现得尤为突出。从提出“人工智能+”行动,到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我国在宏观层面形成了循序渐进、持续深化、全链条推进的战略布局。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上,依托统一的电网体系推进超大规模智算集群和算电协同工程建设。这种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推进,是依赖市场自发调节的国家难以实现的。
第二,显著的场景优势构筑应用生态。在工业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智能生产线、电子产品的智能质检系统等场景,为工业大模型的训练与迭代提供了丰富数据;在民生领域,医疗诊疗、养老托育等场景,能够有效促进智能技术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应用。相比之下,美国的智能技术多集中于高端制造领域,场景覆盖面较窄;日本虽聚焦民生场景,但产业体系的完整性不足,难以形成技术复用与跨界融合的效应。我国的产业与场景优势不仅能快速转化技术成果,更有助于形成“创新—应用—迭代—优化”的良性循环。
第三,丰富的要素资源夯实发展根基。从某种意义上看,数据是智能经济的“石油”。我国拥有全门类的工业体系,数据生产量占全球比重超过四分之一,从原材料开采、中间品加工到终端产品制造的全要素、全过程、全环节有着丰富的数据资源,为大模型研发提供了充足“养料”。同时,我国已成为全球人工智能专利最大拥有国,形成了规模庞大的科研人才队伍。在开源生态建设上,我国正从使用者向引领者转变,一批优质开源项目降低了中小企业的技术应用成本,这种人才与生态的双重优势,促使我国在智能技术研发上实现快速突破。
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发展智能经济呈现出的技术垄断导向等特征相比,我国的智能经济新形态具有协同性、普惠性、开放性的鲜明特色。
一是协同性凸显,“技术—产业—政策”高效联动。与美国依赖科技巨头技术外溢、欧盟侧重标准制定的单一发展路径不同,我国的智能经济新形态构建了多主体协同的发展格局。在“链主引领+行业模型”机制下,能源、制造等领域的龙头企业与人工智能领军企业联合开发垂直领域大模型,通过“模型即服务”模式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从政策层面看,通过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促进创新产品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形成政策支持技术研发、技术支撑产业升级、产业反哺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这种协同效应显著提升了我国智能经济的创新效率与发展质量。
二是普惠性突出,兼顾效率提升与可及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立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始终贯穿这一价值导向。在产业领域,通过算力普惠共享机制,让中小企业像用电一样便利地使用算力资源,降低智能化转型门槛;在消费领域,推动人工智能手机、智能网联汽车等产品通过以旧换新政策走进千家万户;在民生领域,智能诊疗、智能教育等服务向基层延伸,缩小城乡、区域间的公共服务差距。
三是开放性鲜明,为全球智能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并非封闭发展,而是坚持在开放合作中提升竞争力。一方面,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推动模型、工具等创新资源全球共享;另一方面,依托“一带一路”科技创新专项合作计划,推动智能解决方案在制造、物流等领域的跨国应用。这种开放不同于美国的技术封锁策略,也区别于欧盟的区域保护倾向,它是通过构建全球协作的开源生态,既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又向世界提供发展智能经济的中国方案。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