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8 20:20:45
据海关统计,一季度,我国与中东欧国家进出口额达2768.2亿元,同比增长14.3%。其中,出口2260.2亿元,增长14.6%;进口508亿元,增长12.9%。
亮眼成绩单的背后,既得益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深厚的经贸合作基础,也离不开海关等部门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提供的坚实保障。宁波海关通过承建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立足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信息赋能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成为推动双边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引擎”。
一季度,中国对中东欧出口结构持续优化,以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为代表的“新三样”与传统优势产品并驾齐驱,一季度“新三样”产品出口额262.4亿元,同比增长111.6%。
在出口高速增长的同时,进口端同样活力迸发。一季度,我国自中东欧国家农产品进口同比增长显著,其中自保加利亚进口农产品1.3亿元,同比激增115.2%。从波兰的谷物到希腊的西红花,从塞尔维亚的蜂蜜到保加利亚的玫瑰精油,越来越多的中东欧“地道风味”正通过海关的“绿色通道”走上中国消费者的餐桌。
增长的背后,是中国海关与中东欧国家海关、农业监管机构间日益密切的合作。除了整体的机制合作之外,海关积极推动与中东欧国家“点对点”关际合作。2025年,在海关总署支持下,宁波海关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与保加利亚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促进联合会建立与中东欧国家首个新型关际合作关系,双方就信息互通、展品进口、政策宣贯开展务实合作,一方面支持联合会在宁波设立常年馆,增进商家对中东欧商品的认知,一方面通过视频和线下等形式,对中东欧的企业开展海关准入政策讲解。
从匈牙利汽配的“提前申报”到出口塞尔维亚园林工具的“享惠出海”,从锂电池的“极速通关”到保加利亚玫瑰精油的“飘香入户”,海关不断与时俱进,推动监管模式适配高速多样发展的贸易模式,实现了政策信息的跨国共享,更在关键时刻为企业排忧解难,将一项项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触手可及的便利,推动双边贸易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