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6 14:34:02
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人民法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和文化”,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批案例共6件,涵盖跨境投资、股权转让、买卖合同、船舶经营管理、海难救助、涉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等多个领域,涉及韩国、意大利、丹麦、也门、葡萄牙等国家的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国际商事纠纷,往往需要涉外法官在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及外国法律,依托专业鉴定厘清事实,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边界的前提下,找到定分止争的“最优解”。

在一起涉也门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创新推行“促、评、鉴”并行、“双调解”融合工作机制,以司法鉴定固定专业事实,由也门籍调解员促进沟通弥合差异、中国籍调解员评估风险形成合理预期,在兼顾公平与效率基础上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并履行完毕,为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典型案例中还有一起涉外海难救助纠纷案,关系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秩序。海事法院依托水上“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联合海事部门组建专业调解团队,提供双语服务破除沟通壁垒;运用“一网一库”数字司法资源,精准厘清案件法律争点,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葡萄牙籍船方一次性支付救助费用,纠纷得以快速实质化解,有力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