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0 22:02:22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围绕完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加强转诊服务管理、完善多元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推出13项具体举措,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划定清晰路径。如何让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如何夯实分级诊疗根基、引导群众有序就医?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构建协同诊疗格局
《若干措施》提出,到2030年,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基本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水平和便利性、可及性进一步提高,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这一目标既立足当前医改成效,又兼顾发展与实践可行性,标志着我国分级诊疗将从试点探索、局部推进,转向全面成型、系统高效的新阶段。”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甘戈说,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是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载体,核心在于打通城乡医疗壁垒,实现县域内资源统筹、服务一体、管理协同,构建起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分级诊疗机制。
“各级医疗机构需明晰功能定位。基层织密服务网络、消除服务盲区;二级医院加强常见病专业建设,拓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服务;三级医院聚焦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逐步酌减常见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国家医学中心则攻坚高外转率疾病,形成层级清晰、分工协作的服务体系。”甘戈说,紧密型医联体把三级、二级、一级机构串联成“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让患者在一个区域内实现连续、有序就医,为分级诊疗落地见效提供关键支撑。
引导群众基层首诊
在引导群众基层首诊方面,《若干措施》作出细化部署,其中明确要求,紧密型医联体内的上级医院,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病专科门诊,将专家门诊延伸至基层,打破“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资源闲置”的困境;同时针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基层医疗机构可开具最长12周的长期处方,减少患者往返医院取药、复诊的麻烦,切实提升就医便捷度。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诊疗能力,《若干措施》提出,二、三级医院需向基层派驻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覆盖;三级医院还需定期在基层开设“全科+专科”联合门诊,将优质医疗服务直接送到群众身边。同时,积极推广移动医疗、远程会诊等服务,针对医疗资源薄弱区域,持续开展巡回医疗,让偏远地区群众也能享受到规范的诊疗服务。
首都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吴浩认为,相关举措直击基层用药可及性、接续性痛点,为基层承接常见病、慢性病首诊提供坚实保障,也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拥有更扎实的服务载体。基层做好日常诊疗与慢病管理,大医院便可集中力量攻坚疑难病症,实现医疗资源优化配置。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孙强表示,《若干措施》以紧密型医联体为依托,通过上级医院常态化帮扶、人才下沉、资源共享等方式,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医联体内统筹建设影像、检验、病理、药品供应等共享中心,依托数字化手段强化对基层的辐射带动,夯实基层诊疗根基。
建立转诊“快车道”
为打通分级诊疗闭环、破解群众转诊难及就医衔接不畅等痛点,《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以提升就医连续性为导向加强转诊服务管理。紧密型医联体将为基层首诊患者提供便捷转诊支持,其牵头医院需预留一定比例号源和床位,保障基层转诊患者及时接诊;同时推进医联体内住院一体化管理,上级医院为恢复期患者提供下转服务并做好诊疗指导。此外,地市级及以上医院需与当地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协作关系;所有医疗机构需强化转诊统一管理,设立转诊中心或固定部门,2027年实现全覆盖。
“《若干措施》以连续性医疗服务为核心目标,着力构建的转诊’快车道’,本质上是通过制度设计,实现规范转诊与医患权益保障的有机统一。”甘戈表示,完善转诊规则,既能有效避免随意转诊、无序就医造成的医疗资源浪费,让优质医疗资源集中服务于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患者,也能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医师的诊疗自主权,让每一次转诊都科学合理、高效便捷。
医保政策的精准引导,为转诊“快车道”高效运转提供坚实支撑。《若干措施》提出,完善基本医保差异性支付政策,各地要因地制宜,适当拉开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报销差距,原则上统筹地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报销比例逐级拉开10个百分点左右,通过政策杠杆引导群众优先选择基层首诊、有序转诊。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艳春表示,《若干措施》明确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拓展服务范围,提供上门服务、安宁疗护、家庭病床等个性化医疗服务,其中上门服务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成本自主确定,按规定报医保部门备案后执行。“这一政策既赋予基层医疗机构一定的定价自主权,也能有效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从‘被动接诊’向‘主动服务’转变。”(经济日报记者 吴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