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2 18:30:14
新疆哈密市近日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全市第一期“统战大讲堂”形式,组织千余名干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通过“理论+实践”双轮驱动,推动法律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今年,哈密市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这是继2019年后,哈密再次获此殊荣。参加此次学习的干部表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迫切要求,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将以这部法律制定实施为契机,让民族团结之花在东天山脚下常开长盛。

哈密市第一期“统战大讲堂”现场。普拉提·尼亚孜摄
本次学习特邀中央民族大学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的专家,围绕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制度创新等内容作系统解读,将法律条文与民族团结生动实践结合,为全市各级干部上了一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大课。“作为党校教师,我要把法律精神融入干部培训,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根每一位党员干部心中。”哈密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副主任拾丽莉说。
“法律与人社服务息息相关,每一项惠民政策都是促进民族团结的具体抓手。”哈密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古丽娜·伯克力表示,将以法律为准绳,用心用情服务各族群众,让人社温度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动注脚。
哈密将此次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成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哈密实践的“关键一步”。今后将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化学习领悟,准确把握法律的时代背景、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落地落实;二是聚焦主线实践,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改革发展全过程,推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夯实思想、文化、法治、群众基础;三是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特别是加强与中央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的战略合作,加速哈密教学研究实践基地实体化运行,形成“校地共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