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1 11:16:48
3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的公告》。在同日举行的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介绍,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是在去年8月1日试点委托审查转为正式委托的基础上,采取的又一项深化改革举措,目的是进一步提质增效,让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跑出“加速度”。
一是委托案件类型“全覆盖”。在委托部分简易案件基础上,增加部分非简易案件的委托,实现委托审查制度对经营者集中案件类型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审查效率。
二是受委托队伍“再扩容”。在原有5个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基础上,增加3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简易案件,满足当地投资并购增长需求,更好服务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等区域发展战略。
截至2025年底,市场监管总局累计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5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经营者集中案件1550件,占同期总局收到申报数量的56%,审结1376件,占同期总局审结数量的57%,案件交易总金额约4.26万亿元,占同期总局全部审结案件交易金额的39%。2023年至2025年,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结案件数量从358件攀升至436件,再到491件,年均增速达17%。(经济日报记者 李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