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以司法规则“软联通”赋能世界级湾区建设

杨阳腾 2026-03-12 18:48:00

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是三地居民和企业最关心的事。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广东法院积极探索和实践,让“制度之异”转变为“制度之利”。数据显示,深圳前海法院引入港澳调解组织后,先后引入3家香港调解机构,吸收了35名大湾区律师担任调解员、21名具有域外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他们把内地“评估式调解”和香港“促进式调解”柔性化结合,建立了一种“促评一体”的调解新范式。截至2025年底,广东法院共调解商事纠纷484件,成功调解202件,成功率高达42%。

“建设大湾区,对广东来说既是重大责任,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广东法院要做的,就是把三地法律制度的差异,转化为融合发展的优势。湾区通,首在规则通;法治兴,方能产业兴。司法‘软联通’,才能激活湾区发展‘硬动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表示,广东法院首先架起的是“制度衔接”的司法桥梁。2025年,广东高院出台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的第三个三年行动方案,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司法规则衔接、审判机制创新、司法合作交流等内容,助力把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城市集群;推动“港资港法港仲裁”“澳资澳法澳仲裁”以司法解释形式落地,深圳中院办结了认可和执行“港资港仲裁”的全国首案、珠海中院发出了全国首份涉澳仲裁案件调查令,港澳投资者在大湾区有了更贴合自身需求的法治选择,他们可选择自己熟悉的法律、自己信任的仲裁机构;出台了3个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先后实现了从程序规则对接向实体规则互鉴的纵深推进,平行诉讼怎么处理、跨境证据怎么认定、港澳法律怎么适用,这些困扰当事人的实际问题,都有了明确的解决路径;开展规则对读、案例对读,连续以中英葡三语发布了9批130个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把这些案例拿出来,让三地的裁判规则“可视可感可比”,让港澳企业在内地诉讼“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

“公正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大湾区营商环境的‘试金石’,更是企业安心发展的‘定心丸’。纠纷解决得快不快、好不好,直接决定企业敢不敢来、留不留得住。”张海波说,广东高院致力于打造“纠纷解决”的优选之地,着力打破法域壁垒、地域限制,构建“诉讼+调解+仲裁”一体联动的跨境解纷体系。2024年,广东高院联合广东省司法厅、省侨联、省贸促会等签署了健全和完善跨境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备忘录。2025年,又联合广东省司法厅推出大湾区跨境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联通调解、仲裁、诉讼三大渠道,提供中英双语服务,集解纷指引、程序衔接、辅助保障三大功能于一体,境内外当事人可以“一站式受理、全链条服务、全流程便捷”,自2025年8月上线以来,平台访问量已近5万人次。2024年5月起,经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批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前海法院、横琴法院三家法院试点引入7家港澳调解组织参与跨境解纷,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461宗。这些港澳调解组织带来的,不仅是专业能力,更是三地文化的融通和商业习惯的理解。

“司法协助越顺畅,区际融合越深入。”张海波表示,广东高院还不断织密“司法协作”高速路网,持续推动区际司法协助从“个案探索”向“制度常态”升级。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和区际司法协助安排,横琴、前海、南沙三家自贸区法院实现了与澳门终审法院直接开展司法协助,办理周期平均缩短80%,真正跑出了大湾区司法“加速度”,三家法院2025年共办理区际司法协助案件350件。广州中院率先审结香港破产程序认可案,依法准许香港破产管理人跨境接管处置内地资产,实现跨境破产财产一体化处置。这个案例为区际破产协助提供了鲜活范例,也为跨境企业的破产处置开辟了新路径。广东高院坚持以交流弥合差异、以互鉴凝聚共识,推动建立粤港澳三地司法高层互访机制。香港、澳门法院先后来访广东法院,围绕简化司法协助程序、相互借鉴诉讼规则、拓展法律查明渠道等内容共商协作。在司法领域,广东高院也注重加强粤港澳三地司法人才的培养与交流,积极派员参加内地与香港互派法官交流项目及普通法司法实务研修班,为湾区建设集聚法治人才,推动“人才通”助力“规则通”。

张海波表示,广东法院将持续深化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向纵深推进,不断完善全链条跨境多元解纷体系,持续做强大湾区重整中心品牌影响力,让大湾区不仅是经济活力的热土,更是规则创新、法治引领的高地。让每一位企业家在大湾区都能感受到“规则可预期、纠纷快解决、权益有保障”,为建设世界级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