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宋建晓 2026-03-01 20:09:03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十五五”规划建议,就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高质量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当前,两岸融合发展已超越以政策优惠为主导的模式,跃迁至以制度性安排和机制创新为驱动的新阶段。这既与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深度耦合,也深刻关联两岸同胞的共同福祉,孕育着多重战略性发展机遇。

高质量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需要着力打造海峡两岸社会融合、经济融合、情感融合“三个示范样板”,构建福建全域融合新格局,这要求我们要从设施联通、规则共通、产业协同等方面下功夫。

基础设施联通是两岸融合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打造两岸共同家园的基本要求。闽台地缘相近,具有天然的合作优势,强化基础设施联通是实现两岸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的先决条件。近年来,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在推进两岸基础设施联通方面取得积极进展,门户枢纽作用持续增强。“小三通”客运航次进一步加密,由2024年每周210航次增长至2025年每周252航次。泉州向金门供水已累计超过4300万吨,占金门民生用水八成以上。厦金通气工程大嶝LNG气源站已竣工验收并具备投产条件,实现“应通尽通、能通先通”。

推进闽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可以考虑应用更多先进科技,拓展智能通关覆盖范围,依靠大数据优化航路设计,缩短航程时间,实现码头服务升级。在交通物流领域,可以加强港口、机场、轨道交通和智慧物流体系的衔接与升级,构建立体式、网络化、智能化的综合性对台通道枢纽,为两岸人员往来、贸易畅通和产业协同提供坚实支撑。

“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落实台湾同胞享受同等待遇政策,为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创造更好条件,增进两岸同胞福祉”。制度升级所催生的机遇,关键在于其对两岸融合进程中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的有效化解,以及一个常态化、稳定性融合发展生态的系统构建。由制度保障的稳定生态,有利于形成正向循环,吸引更多台胞台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共享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福建在推动两岸规则衔接、落实台胞同等待遇方面走在前列,逐步实现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首部以促进两岸标准共通为主题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规则源于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推广,经营主体是推动共通标准形成的重要力量。未来,两岸企业可以在新兴产业领域深度合作,通过机制化合作降低台资企业融入大陆产业链供应链的制度性成本,构建高度便利化的经贸环境。在职业资格认可方面,相关部门可以继续探索完善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直接采认与采信制度,进一步扩大采认范围,提升采认层级,覆盖初级、中级、高级等各等级技能人才,为更多台湾同胞提供职业发展通道。

优化营商环境是吸引投资、促进合作的关键。一个高效、透明、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不仅能为台胞台企提供安全感,更能为两岸企业的合作提供便利。近年来,福建省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台胞台企办税服务,系统性地为台胞台企提供更便捷、高效、贴心的税务服务环境,加大台资企业在用地用海保障、成本减免、产业合作等多个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为台胞台企在大陆从事农林渔业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继续推进闽台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需要聚焦产业链协同、民生共享与生态共建等领域,推动项目动态优化与梯次落地。同时注重与项目建设同步,打造高水平闽台人才集聚平台,以人才供给保障项目可持续。着力深化闽台科技协同创新,相关产业可以探索联合构建关键技术攻关联盟,推动创新成果双向转化与应用,以创新链融合促产业链融合。

高质量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是新时代赋予福建的光荣使命。只要一以贯之坚持“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就一定能在构建全域融合新格局上见成效,让两岸同胞在共同奋斗中共享发展成果,在携手前行中凝聚统一共识,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注入持久动力,推动两岸同胞共同迈向民族复兴的光明未来。

(作者系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