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便利海南自贸港资金跨境流动

勾明扬 姚进 2025-12-18 12:37:5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金高水平自由便利流动,中国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政策。2024年5月6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以下简称“EF账户”)正式上线运行。

按照适用对象的不同,四类EF账户分别为:EFE账户,主体为自贸港内机构;EFN账户,主体为境外机构;EFF账户,主体为境外个人;EFU账户,主体为境内外金融机构。

EF账户主要有两大特点。一是,“跨一线”资金划转便利,EF账户资金跨一线可依法自由划转。EF账户与境外账户、OSA账户、NRA账户以及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之间可自由划转,凭收付款指令办理。企业使用EF账户与境外账户开展除证券投资外的资本项下业务,不受投注差外债、全口径跨境融资、境外放款相关额度和审批限制,无需到外汇管理部门开展前置业务登记、备案或开立专户等。

二是,“跨二线”资金划转自由,“跨二线”同名账户划转在额度内实行有限渗透(仅限人民币)。EFE账户与境内同名普通账户之间,可在1倍所有者权益额度内双向渗透,凭收付款指令办理,但境内同户名普通账户需开立在自贸港港内银行。同时,EFE账户的资金用途要满足资本项目收支的“四不得”,即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理财(风险评级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除经营范围中有明确许可的情形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的最新运行情况显示,自EF账户上线以来,系统运行平稳,试点企业不断增加,业务量持续提升。截至2025年10月末,海南省共有11家银行上线EF账户,分别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浦发、招行、光大、兴业和国开行的省级分行,共开立EF账户658个,其中,EFN账户362个,EFE账户292个,EFF账户2个,EFU账户2个。EF账户发生业务量折合人民币2689亿元。开户主体通过EF账户与80个国家(地区)发生资金划转。(经济日报记者 勾明扬 姚进)